技术交底记录
表 C2-1
编号
G F – 08
工程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业务用房Ⅰ段装饰工程 交底日期
施工单位 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
交底提要 门窗工程安装工艺标准
交底内容:
一、 一般规定
1.1. 1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、金属门窗安装、塑料门窗安装、特种门安装、门窗玻璃安装等分
项工程的质量验收。
1.1. 2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:
1、 窗工程的施工图、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。
2、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、性能检测报告、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。
3、 特种门及基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。
4、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。
5、 施工记录。
1.1. 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:
1、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。
2、 建筑外墙金属窗、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、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。
1.1.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