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、资质性及其他类
似效力要求
一、投标人资格、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(一)至(五)规定的条件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以采取承诺制,财务状况报
告应当完整,不得只提供部分或者封面、封底) 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可以采取承诺制) 。
6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以来不得具
有行贿犯罪记录。 (提交由检查院开具无贿犯罪记录)
(二 )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需提供以下原件资料:
1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(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) ;
2、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