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标人诚信承诺书
致招标人:
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, 郑重承诺如下:
1、 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 ;
2、 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、围标、及抬标情形,项目经理或建造师,无其他中标 (尚
未开工 )或在建工程 ;
3、 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;
4、 若我方中标,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;
5、 若我方中标,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、质量、
工期、投标方案、建造师等内容组织实施 ;
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, 隐瞒、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, 被贵方发现或被
他人举报查实, 无条件接受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、 中标资格、 不良
行为记录的处罚。对造成的损失,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。
投标人 (公章 ):
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(印章 ):
日期: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