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本
三标段施工投标文件
招标编号: CH-1001
投 标 人(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(签字) :
日 期: 2010 年 6 月 28 日
1、 投 标 函
招标人:
1、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CH-1001 的及 的招标文件,我单位经考察现场
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、合同条件、技术规范、图纸、工程量清单和其
他有关文件后,我方愿意以人民币 元的总价,按上述合同条件、技术规范、
图纸、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、竣工和保修。
2、一旦我方中标,我方保证在 40 天(日历日)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。
3、如果我方中标,我方保证达到工程质量标准为: 一次性验收合格 。
4、如果我方中标,将派出 (项目经理姓名)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。
5、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,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。
6、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“投标须知”前附表规定的投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