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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第六条交割之后的股权比例调整
第七条 C 管理层
第八条现有权益持有人的承诺
第九条红利政策
第十条董事
第十一条锁定;转让限制;优先权;优先受让权 ;跟随售股权;反股权稀释权 ;投票权
第十二条信息权
第十三条保密
第十四条争议解决
第十五条适用法律
第十六条语言
第十七条通知
第十八条弃权
第十九条约束力
第二十条执行 C 的权利
第二十一条分割性
第二十二条完整性
第二十三条协议生效
本投资协议(以下简称本 “协议”)由以下各方于【】年【】月【】日签订:
以下合称 “各方”,单称 “一方”。
鉴于:
A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, C注册资本为人民币【】万元, A 和 B 分别持有 C【】%和【】%的出资份额;
B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, C 实收资本人民币【】万元。根据 C《章程》, A 和 B 应于【】年【】月前向 C 缴付剩余出资人民币【】万元;
C 各方一致同意, PE/V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