巫山县抱龙电站工程
监理工作规划及实施细则
一、总则
1、本规划及实施细则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、 法规和批准的抱龙电站
复建工程文件,抱龙电站工程建设施工合同,工程建设监理合同,以及
国颁《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 《电器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 的要
求编制。以达到质量控制、进度控制、投资控制的目的。
2、本规划及实施细则为抱龙电站施工阶段编制, 用于指导抱龙电站
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。
二、工程概况
(一)工程的概况及特点
巫山县抱龙电站是十二洞电站的淹没搬迁电站工程。 十二洞电站淹没
装机容量 2×250千瓦,隶属抱龙镇政府。 抱龙电站位于十二洞电站上游,
厂址位于抱龙镇大梁村八社。抱龙河右岸下游,距抱龙镇约 1.5公里。
抱龙电站是一座引水式径流电站, 取水口位于抱龙河支流大溪河, 设
计引用水量 1.7㎡/S,设计水头 83m,电站装机容量 2×500 千瓦。
抱龙电站工程分项工程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