拆迁办工作流程
一、向县政府请示年度拆迁计划。
二、拆迁人办理相关手续:
1、办理拆迁项目批准文件(县发改委) 。
2、办理拆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。
3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(包括集体土地征用手续) 。
4、制订拆迁项目计划和拆迁方案。
5、办理拆迁项目拆迁补偿资金证明,安置房源证明。
三、颁发拆迁许可证:
1、听证(邀请人大、政协、镇政府、有关部门、拆迁户代表参加) ;
2、发布拆迁公告(包括广播、电视、今日安吉发布公告) 。
四、拆迁区块摸底调查:
拆迁区块拆迁基本情况调查:拆迁户主情况、社会关系、房屋性质、面积。
五、向拆迁户发放《拆迁公告》 、《评估机构选择表》、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
六、评估机构对拆迁户房屋实地勘查评估。
七、向拆迁户送达评估工程量清单、复评。
八、向拆迁户送达《评估估价报告书》 、评估机构解释估价报告评估依据。
九、签约(工作人员上门工作,到签约办公室签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