拆迁委托合同
甲方: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
乙方:长春冠东房屋拆迁有限公司
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我市土地资源,经长春市政府
批准,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拟对长春市朝阳区丰
顺街以东以南、人民大街以西、人民银行以北的丰顺街地
块实施动迁。经甲方考核,乙方具备接受甲方委托实施拆
迁的资质,现委托乙方对该地块范围内的居民及公企单位
实施拆迁。为明确双方义务,保证双方权利不受侵害,本
着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,签订本委托合同。
一、拆迁整理范围。
拆迁范围为朝阳区丰顺街以东以南、人民大街以西、
人民银行以北范围内丰顺街地块,拆迁总建筑面积约为
6900平方米。住宅及公企委托给乙方拆迁。乙方应严格按
照拆迁法规的规定,在《房屋拆迁许可证》规定的拆迁期
限内完成拆迁工作。甲方应按照住宅房屋 15元 /平方米的
标准支付委托拆迁服务费。根据实际拆迁划定范围内的拆
迁房屋建筑面积支付拆迁服务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