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议编号:
定州市
城中村改造村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
被拆迁人: (以下简称甲方)
拆迁人: (以下简称乙方)
为贯彻落实省、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,改善尧方头村村民的居住环境,
按照定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》 (试行)文件精神,为维护各
自的利益,明确甲、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,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村民拆迁安置补偿方式:
1 、住宅楼置换方法:
按照村民的实际宅基地面积,依据相关法规按 1:0.9 的比例给予置换 (即 1 平方
米宅基地置换 0.9 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建筑面积) ,地上附着物不另计算。置换住房为新
建住宅楼(住宅楼为毛坯房标准) ,甲方自愿将宅基地按标准置换成新建住宅楼。
2 、车库置换方法:
甲方需要置换一层车库的,置换比例应按照村民的实际宅基地面积 1:0.7 (即 1平
方米宅基地置换 0.7 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