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协议书
甲方:
乙方: 身份证号码
乙方与甲方合作,以甲方名义在 设立
分公司。甲、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,在平等协商的基
础上,就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、合作方式
1.1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 设立分公司(以下简称
分公司),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。在合同
履行期间,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内享有优先独立代理
权。乙方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。
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利润归乙方所有,不受任何干
涉。
1.2 分公司的负责人由乙方担任, 分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
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第二条、合作期限
合作期限为 叁 年,自 年 月 日起至
年 月 日止。合作期满后,乙方享有优先
合作权。
第三条、管理费
1、乙方向甲方上交收入( 5.6% 的税后)的 8% 为管理费。
2、甲方在乙方经营收入 (指标书费和代理费之合计或者造价咨询
费)到账三日内返款,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