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业质量控制制度
为规范公司的工程招标代理工作, 搞好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控制,
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,降低执业风险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的法律、法
规、政策、规定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,公司全体招标代
理人员均应遵照执行。
第一章 合同签订的质量控制
第一条、工程招标代理经营部经营合同人员要通过《合同法》培训,
取得合同管理资格,并要求具备一定的工程招标代理专业知识,熟悉工程
招标代理有关方针政策、 法律、法规,确保签订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合法、
合理,便于双方行使权利和业务。
第二条、签订合同时要求使用济南市建设委员会监制的工程建设委托
招标代理合同, 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按国家计委价 (2002)1980号文件执行。
第三条、工程招标代理合同,要明确合同标的、工程概况(工程名称、
地点、规模、总投资额、招标范围) 、招标要求、合同价款、委托代理费的
支付、违约、索赔及双方约定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