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招标文件
2.1 招标文件的组成
本招标文件包括:
(1)招标公告(或投标邀请书) ;
(2)投标人须知;
(3)评标办法;
(4)合同条款及格式;
(5)工程量清单;
(6)图纸;
(7)技术规范;
(8)投标文件格式;
(9)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根据本章第 1.10 款、第 2.2 款和第 2.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、修改,
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。
当招标文件、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, 以最
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。
2.2 招标文件的澄清
2.2.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。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
全,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,以便补齐。如有疑问,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
时间前以书面形式(包括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,
下同),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。
2.2.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