挖地槽、挖地坑、挖土方区分
在挖土定额项目中分挖地槽、挖地坑、挖土方、平整场地等定额项目,在做
预算时应按不同情况正确区分,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,具体区分如下:
1、挖地槽
凡挖土宽度小于 3m,且挖土长度大于挖宽 3 倍的挖土,才能套用挖地槽项
目。
即:槽宽< 3m;槽长> 3倍槽宽。
限制槽长尺寸的目的,主要是为了突出狭长挖土的特性,因此,挖地槽项目
只适用于基槽、水沟、溪涧等挖土。若挖土宽超过 3m就可能成为小河,不能按
挖地槽项目计算。
2、挖地坑
对挖坑底面积小于 20m2,且坑底长度小于 3 倍短边的挖土,应套用挖地坑
项目。
即:坑底面积< 20m2,坑长边< 3倍短边
3、挖土方
当槽宽> 3m,坑底面积> 20m2,挖填深度> 0.3m的场地平整等,都应按挖
土方计算。这里指大面积的挖土,如小河、池塘、园林绿地的造型等,均应套用
挖土方项目。
4、平整场地
指大面积范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