掘进地质工工作细则
1 、根据生产接续的需要,应于水平设计前一年提交水平设
计地质报告,或提出采区地质报告,各一式三份,其中一分上报
公司,一份归档,另一份交生产部有关人员作水平设计用。地质
人员从提交地质资料之日起, 就应全面分析采区开拓顺序、 范围、
巷道布置方案、巷道层位、工作面的大小、煤柱尺寸的大小、地
质变化区煤柱的留设等等是否合理。
2 、每个掘进工作面,每周调查不得少于 1—2次,升井后及
时编录、整理,反映到 1:1000地质图上,做好前方的预报工作,
为指导日常生产提供地质依据。 如发现疑难地质问题, 应及时向
部长汇报,共同分析研究,提出处理意见,使生产正常进行。
3 、掘进巷道地质素描范围:
⑴岩石巷道布置在同一层位中时, 对地质变化简单地段可不
作连续素描(只素描地质变化复杂地段) ,但应收集所揭露的其
它地质资料,如产状、断裂、裂隙、风化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