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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待及宴请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制度制定遵循降低成本、文明迎送、对口陪同的原则。
第二条 接待工作是公司行政事务和公关活动的重要部分, 为了规范公司接待
行为礼仪,提高公司整体形象,降低公司经营成本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三条 本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人员。凡负有接待任务的部门
和人员,均需按本制度规定开展接待活动。
第四条 事务办理过程中,以正常程序能解决或办理的,应尽量避免接待和宴
请。
第二章 接待范围和审批程序
第五条 接待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:
1、集团公司人员或集团公司其他项目有关人员。
2、外来公司洽谈业务、指导工作的有关人员。
3、地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。
4、集团公司领导安排由本项目接待的人员。
第六条 接待范围和审批程序
1、外单位来公司联系业务的人员,需要在公司就餐者,一般情况下安排在公
司食堂就餐,由各经办部门经理通知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