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订立原则
平等原则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三条: “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
位平等,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”的规定,平等原 则是指
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,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 前提下订立合同
的原则。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:①合同当事 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。
不论所有制性质, 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 济实力的强弱,其地位都是平等的。
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。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、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
的义务大体相当; 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,侵犯他人权益;
要求禁止 平调和无偿调拨。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,取得
一致,合同才能成立。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,不得 把自己的
意志强加给另一方,更不得以强迫命令、胁迫等手段签 订合同。
自愿原则:
订立合同的权利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”的规定,民事
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,由当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