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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施工工作票实施细则
第一条
工作票、操作票(作业票)又称为生命票,它是保证人身、设备安全的组织
措施之一,必须严格执行。在安装后试运行前,尤其是在带电区域、周围及重要
危险场所施工、倒闸操作、安装后的设备进行试运行更为重要。为此特制定本细
则。第二条
下列人员应通晓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监理单位、工程建设指挥部分管工程的领导、 总工程师、安监、工程部主任、
专业工程师。
二、各施工单位经理、副经理、总工程师、班长(队长)、施工员、工作负责人、
工作班(队)成员、安监、技术部门。第三条
下列项目应填写安全施工操作票(作业票)。
一、超重机满负荷起吊,两台及以上超重机抬吊作业,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
方及其附近作业,起吊危险品。
二、超载、超高、超宽、超长物件和重大、精密、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。
三、油区进油明火作业,在发电、变电运行区作业,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
电体作业。
四、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