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
(2013年 12月 19日财政部令第 74号公布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加强对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
监督管理,维护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 依据《中
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 (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 )和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有关
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、工程和服
务的,适用本办法。
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, 是指竞争性谈判、 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
式。
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、 工程和服务
事宜进行谈判,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, 采购人从
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。
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、 工程和服务的采购
方式。
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