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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灯具选型要求
一.建筑照明设计标准( GB50034-2004)对教室照明作出
了以下规定:
1. 教室(课桌)及黑板的照度标准值分别为 300 和 500
勒克司(如果计入维护系数 0.8,则初始照度值应分别
达到 375和 625勒克司);
2. 照度均匀度(最小照度 /平均照度)不应小于 0.7;
3. 在教室内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(根据目前的技
术水平、光源技术比较和节能效果来看, 采用 T5 光源
最为合理);
4. 教室宜采用相关色温为 3300~5300K 的光源(中间色),
(根据市场情况及使用效果,推荐采用色温为 4000K
的 T5 光源);
5. 功率密度值的现行值为 11 W/m2,目标值为 9W/m2(如
采用 T5 光源,功率密度值可下降至 9W/m2以下);
6. 在气体放电灯的频闪效应对视觉作业有影响的场所,
应采用下列措施之一:
1)采用高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