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《农村义务
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》
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
教财〔 2012〕2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 、党委宣传部、发展
改革委、监察厅(局) 、财政厅(局) 、农业厅(局) 、卫生
厅(局)、审计厅、工商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食品药品监
管局、食品安全办、团委、妇联、供销社,新疆生产建设兵
团教育局、党委宣传部、发展改革委、监察局、财务局、农
业局、卫生局、审计局、工商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食品药
品监管局、食品安全办、团委、妇联、供销社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
善计划的意见》(国办发 [2011]54 号),为进一步规范对农村
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管理,切实有效地改
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, 现将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
善计划实施细则》 等五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, 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 1.农村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