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馆建设标准
建标 136-2010
主编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
批准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施行日期: 2010年 12月 1日
中国计划出版社
2010 北 京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关于批准发布《文化馆建设标准》的通知
建标〔 2010〕136 号
国务院有关部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委、局)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新
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:
根据《关于印发 <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、投资估算指标、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 >的通
知》(建标函 [2006]172 号),由文化部负责编制的《文化馆建设标准》,已经有关部门会审,现批准发布,
自 2010年 12月 1日起施行。
在文化馆项目的审批、 设计和建设过程中, 要严格遵守党中央、 国务院关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