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井主要通风机试运行及
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
二○一二年四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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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 审 意 见
名称 矿井主要通风机试运行及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
时间 2012年 4月 12日
主持人
意 见
1、为了确保井下和地面安全,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地面和井下停送电、人员
出入井管理、调度通讯联络等相关专项措施。
2、井下的送电由各项目部机电经理负责。
矿总工程师 矿建副总
机电副总 安监处
调度室(矿建部) 机电部
技术部 通风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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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井主要通风机试运行及
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
根据矿井建设需用及主要通风机安装进度,回风立井主要通风机即将投入
运行,在新风机投入运行前,需对新风机进行带负荷试验运行,并对矿井通风
系统进行全面调整,在此期间需对新风机运行的工况及全矿井下通风系统风量、
瓦斯变化情况进行观测,为确保安全试验运行和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矿井安全,
特制定本措施。
一、运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