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(农村部分)工作报告
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, 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。 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
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》 (国发 [2006]38 号)的要求及国土资源部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
工作的有关规定,为全面查清土地利用况、土地权属、基本农田及后备资源现状的土地基础数据,实现土地
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,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,新沂市政府根据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
总体方案》、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》 、《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》 、《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
实施方案》 编制了《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》 和《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 (农村部分) 技术设计书》,
按照这些规定和技术要求,市政府认真组织开展了新沂市第二次土地调查(农村部分) 。经过6个月的详细调
查,调查工作基本结束,现将土地调查工作情况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