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川县新泰煤矿
绩效考核实施办法
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,促进我矿矿建工作走向标准化、
制度化,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,经矿委会研究商议,从 2011年 1
月 1日起,我矿将对全体职工实行绩效考核制,具体细则如下 :
一、 工资构成:
经矿委会商议决定,我矿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
入井补助、全勤奖和工龄工资五部分构成。
1、 基本工资:
根据我矿组织机构,我矿各岗位基本工资如下:
副 科 长: 1800元
组 长: 1400元
技 术 员: 1200元
特殊工种: 1300元
库 管 员: 1000元
文 员: 1200元
管 理 员: 1000元
检 身 员: 1000元
发电机员(兼职):300元
2、 绩效工资:
根据我矿各部门职责的不同, 各部门绩效工资内容分别如
下:
技术组:根据我矿编制,生产技术组人员是指调度室、地
测科、技术科、安全科、机电科、运输科、包队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