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
目
经
理
带
班
制
度
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
一、 根据国务院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
规定,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值班带班工作,进一步加强建
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,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带班制度。
项目部领导(包括项目经理、生产经理、技术负责人、技术员、施工员
长)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,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,并与施工人员共
同上下班。
二、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
1、项目经理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,全面掌握当班安全
生产状况,加强对重点部位、关键环节、危险源点的检查,并指导现场人员
安全作业;
2、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, 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,严禁
违章指挥;
3、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,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,
并立即下达停工令,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