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办法
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保证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及工
程建设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安全生产法》及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办法:
一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。
二、施工单位在从事工程建设时,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、专
业技术人员、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,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作业
人员,并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证书。
三、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现场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,从业人员进
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。
四、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,各工地应按照《新疆能源化
项目部安全规定》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
五、施工单位应保证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、防护措施所需的费
用投入。
六、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应编写:危险源辨识、风险评价和
安全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