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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公 路 工 程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概 算 预 算 编 制 办 法 补 充 规 定
(新交造价 [2008]2 号)
主编单位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
批准部门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
实施日期: 2008年 07月 01日
(a)根据交通部《汽车运价规则》 (交公路发 [1998]502 )货物运价有关规定和我区公路建设
的实际情况,货物分为四个等级,见表 2—1《公路货物分等表》。
(b)公路路状分为三类路区,见表 2—2《公路路况分区表》。
(c)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《公路货物运率表》(见附表 2)计算;以一类路区为基础,
二类路区加成 20%,三类路区加成 60%计算,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。
(d)经过两个以上不同计费线路的直达运输,按货物运输起讫点之间总长度的运率乘以不
同计费路段,计算运费。
(e)运距以整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