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力设备金属监督
实 施 细 则
(试 行)
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
2 0 0 4 年 4 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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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制 说 明
一、本细则是根据河北省南网电力技术监督会议精神,伴随
着集团公司目前原有的电力设备投运时间长,新建和扩建电力设
备单机容量的增大和技术参数的提高,确保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安
全稳定经济运行,使电力设备满发多供,降低供电、供热成本,
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而编制的。
二、本 细则的标准是根据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3 年 9 月北京第
一版《电力工业技术监督标准汇编金属监督上、下册》中的有关
章节并结合集团公司目前的情况和将来发展的趋势而编制的。
三、本细则中规定的各基层单位没有的设备,可以不执行,
有的必须执行。
四、本细则的标准与上级有关标准相抵触时,应严格执行上
级标准。
五、在试行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委员会
常设机构。
六、各基层单位如发现在执行本细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