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职责
(一)宣传和贯彻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规范、技术
标准及有关规定;
(二)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;
(三)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;
(四)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;
(五)检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;
(六)组织对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、消防设施、扬尘污染整治进行检查,
每个项目每月不少于 1 次,关键节点、阶段检查按规定进行,施工单位安全
负责人或总工应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节点阶段抽查工作;
(七)检查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;
(八)参与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会审;
(九)参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;
(十)参与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、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
部分项工程验收;
(十一 )负责主管部门下达隐患的整改复查上报工作;
(十二)参与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;
(十三)组织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