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安全奖罚制度
为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安全施工方针,强化
安全责任制,不断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、文明意识,充分发挥其
工作自觉性,积极性和创造性,遵章守纪。进一步规范施工人员
行为安全,减少事故隐患,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,营造安全、
文明、有序的施工坏境。 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和企业安全管
理实际,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:
奖 励
凡隶属于公司的施工队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
管理工作扎实,成绩显著。可参照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1000-5000
元。
1、 在公司年终考评时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被授予文明公
司的施工队和个人。
2、 在劳动保护、安全施工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提出重大合理化
建议,并取得明显成效的。
3、 在预防事故、消除险情或积极控制事故、及时组织抢险的
有功人员。
4、 制止违章行为,及时反映重大事故隐患,避免重大事故发
生的。
处 罚
在安全生产、 文明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