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提示
监督告知书最后一页签字栏目必须本人签字,复印件将上报建设局,
局督察组将现场核对人员是否到位履职 (对笔迹)。建设主管部门对于
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方式为三级检查制度: 监督组、巡查组、督察组。
一、 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
施工、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(现场提供机构图),
明确各个专业安全责任人(对于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明确对应的责任
人)(建议设立安全项目经理, 直接对公司领导负责, 有权否定项目经
理工作,工程款的拨付要该人签字方可发放) ;
施工单位要明确安全员配备数量及专业分工(参见:建质
[2008]91号文的要求)(对于大项目,要明确每个安全员各自负责的专
业);建议推广兼职安全员(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)
项目经理、总监不在岗要有公司一级的委托。
要明确监理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分工
二、 持证及平安卡情况
六种(参见:建质 [2008]75号文的要求)特种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