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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日志填写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施工日志是整个施工阶段施工管理、施工技术
等有关施工活动和现场情况的真实综合性记录,也是处理施
工问题的备忘录和总结施工管理经验的基本素材。从以往的
经验来看,施工日志记录严重滞后,甚至缺失几个月,日期
不连续、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较为普遍,且存在由于工程施工
周期较长,出现问题整改工作量较大等问题,属检查扣分的
薄弱环节,应引起每位工程技术人员的高度重视。
第二条 施工日志系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,应填写规范
整洁,认真保存,确保检查及交验顺利进行。
第三条 施工日志必须建立工点技术负责制。每个工点
的施工日志必须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用碳素墨水 (或签字
笔 )填写 , 不得涂改,不得事后补填。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
日志进行检查,加强现场施工日志管理工作。
第四条 施工日志应按工程项目分别建立并编号,填写
负责人按规定内容逐日填写,字迹工整,表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