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 2
工序报验制度
一、工序检查验收制度
1.工序质量控制是施工中重要的一环, 是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的保护, 通过工序质量检
查验收,可以分清质量责任,避免发生纠纷。
2.班组自控检查包括自检和交接检验:
(1) 自检 :
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操作, 该工序完成后, 按照“谁施工谁负责质
量”的原则,现场施工单位要对该工序质量的控制点进行自我检查, 自检的结果要有记
录并与施工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致。
(2) 交接检验 :
对于不能形成检验批的工序, 在其完成后, 完成方与承接方进行交接检验, 未经检查或
经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。
3.在班组自控检查的基础上,班组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复检。
4.班组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复检后报工区, 工区专职质检员进行内部终检, 项目技术负
责人终检合格后, 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, 内部检查不合格, 不得报请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