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
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
第一章 一 般 规 定
第一节 施 工 现 场
第1条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,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
全防护用具,严禁穿拖鞋、高跟鞋或赤脚工作(特殊规定者除外) 。
第2条 参加施工的全体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
度,并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,在操作中,应坚守工作岗位,
严禁酒后操作。
第3条 未经领导许可,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, 更不得随
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。
第4条 电工、焊工、爆破工、起重机司机、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
车辆司机,必须经过专门训练,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,方准独立操作。
第5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, 进入施工现场,必
须戴安全帽,禁止穿拖鞋或光脚。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、悬崖和陡坡
施工,必须系安全带。安全帽、安全带、安全网要定期检查,不符合要
求的严禁使用。
第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