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现场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
管理制度实施细则
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二日
施工现场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实施细则
为了加强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管理,克服抵制各种不良倾向的出现和蔓延,保证职工的生命和集
体的财产安全,真正起到推动生产力和企业规范的积极作用,特制定如下强制性实施细则:
1、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戴安全帽首次罚款 50元;不扣帽带罚款 20元;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 200
元;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,否则罚 100元。
2、高空作业时,严禁嘻戏打闹,否则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。打架的罚 500 元以上,严重者开除。造
成后果的,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事故大全部损失。
3、严禁酒后上班,违者责令停工,扣除当日出勤,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4、从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,给予责任人罚款 200 元,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,则要承担所有经济
损失。
5、宿舍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