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
1 总则
1.1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,全面提高文明安全施工水平, 树立总
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 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
产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》 ,结合总公司
实际制定本标准。
1.2 总公司凡是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,均应执行
本标准。
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:土木工程、建筑工程、线路管道工程、设备安装工
程及装修装饰工程。
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
2.1 项目部必须按照 《总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规定》 设置
安全管理机构,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。
2.2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格证书。 根据施工进度和
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部可以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调整,但必须满足现场安全管理
专业的需要。
3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
3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