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能达旗二期项目部
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
1 总则
1.1 为保证新能达旗二期工程项目施工,现场用电安全,防止触电事故
的发生 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2 本规定制定依据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》 (GB50194 —93)
及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》 (JGJ46—88)。
2 职责
2.1 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应明确专人管理。电气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用
电方案 (措施 )的编制工作,项目经理(或指定专人)负责用电申请及施工
电源的设置工作。
2.2 安全监督部门 (人员 )负责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和监督。
2.3 电气维护 (维修 )人员应持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,
坚持日常巡检,及时维修临时用电设施,确保完好,并做好记录。
2.4 现场用电人员要协助维护 (修)电工,做好所在施工用电源点、电源线
的维护保养工作。
2.5 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应设专人管理,负责所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