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甲方 :
乙方 :
1、施工组织管理
1.1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,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 ,否则处
200元/人罚款 ;
1.2、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 ,施工机械齐全到位 ,保证有足
够的劳动力人数 ,确保工期 ,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。
1.3、乙方项目负责人、技术 (施工负责人必须按建设方、监理方通知按时参加
监理例会、图纸会审、生产协调、验收等会议 ,不出席处违约金 200元/次 ,迟到处违
约金 100元 /次,违反会议纪律处违约金 100元 /人。 (每月 1日和 15日例会
1.4、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约定工期或月计划工期不能按时完成 ,拖后一天按
1000元/天。
2、施工质量管理
2.1、施工质量管理目标
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建筑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且符合合同约定 ,质量控制标准为 :
验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