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现场管理奖罚条例
为规范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, 提高执行各项制度和会议决定的
严肃性,自觉遵守现场纪律,创建文明工地,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,
特制定本条例。
1. 乙方编制的各项施工计划, 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定后, 必须
严格组织实施,保证按计划完成。如实施中确遇特殊情况 ,必须写
出书面报告,经各方认可后,方可调整计划。否则,计划中有一项未
按计划完成,罚款 100~500元。
2. 乙方必须按监理管理程序和规定办理报验 ,并提交相关技术资
料,未经甲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检验并签字认可, 乙方不得进行
下道工序施工,否则,出现一次违规,除罚款 50~100元外,签字人
有权重新检验,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发现施工质量问题,经甲方和监理认定后,乙方不及时整改,继续蛮
干,实行重罚 5000~10000元/次〃项。
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和验收, 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