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我国正规的施工合同是建设部推荐使用的《 EF-1999-0201建设工
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》,本文以此示范文本,解析在施工过程中较易制
约对方的、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的造价计价体系条款。之所以称造价计
价体系条款,是因为这些条款均与最终工程结算造价密切相关,与工程
经济效益密切相关。这些条款体现在合同的各个方面,可分为明显工程
价款条款、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、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。
施工阶段造价控制首先要以业主和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条款为原
则。因此,施工合同管理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从施工开始,依据合同相
互约束,彼此监督,贯彻执行至工程结束的全过程的、动态的管理。
一、明显工程价款条款。
这些条款含有明显价款责任,约定必须清晰、明了、有制约性,可操
作性强。主要包括:
1、施工合同价款:必须明确是固定总价合同、固定单价合同,还是
可调价格合同。按照有关规定,业主和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价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