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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3:
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
一、项目负责人
1.任职条件:
(1)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;
(2)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
核合格证 B 证。
2.主要职责:
(1)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,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,
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和强制性标准,执行企业
的管理制度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;
(2)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;
(3)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;
(4)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、施工机具、建筑材料等生产要
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, 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
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;
(5)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,按照《施工企业安全
生产评价标准》 ( JCJ/T77-2003)、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
( JCJ/T59-99)、《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企 业 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