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平顺县旅游公路管理办法
《平顺县旅游公路管理办法》 已经 2011 年 月 日县
人民政府第 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 2012 年 1
月 1 日起施行。
## ###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二日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加强旅游公路管理,促进旅游公路健康、持
续发展,更好服务于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
共和国公路法》和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 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平顺县辖区内的的旅游公路管
理。
本办法所称旅游公路,是指平顺县人民政府平政公字
【2007】3 号公告所确定的县乡公路。
即:后石线: 后壁——虹梯关——东寺头——石窑滩—
—玉峡关——石门口, 古石线: 安阳——井底;天池岭——
羊老岩, 河张线: 张井——虹梯关。
第三条 旅游公路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保护、加强管理、
经济实用、注重安全、重在旅游的原则。
2
第四条 旅游公路管理工作由县人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