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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安全培训手册
既有线施工“十不准”:
①即没有签:铁道部、铁路局没有批准的施工,不准施工单位施工;
②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,不准施工;
③没有登记要点,不准施工;
④施工负责人不到位,不准施工;
⑤监理人员不到位,不准施工;
⑥运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,不准施工;
⑦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,不准施工;
⑧擅自变更施工地点、扩大施工范围,不准施工;
⑨施工路料、垃圾未按规定清理,不准接管;
⑩未达到列车放行条件,不准开通线路。
一、对施工负责人的规定和要求
1、严格执行先培训(安全、技术)后上岗的卡死制度,凡未经安全、技术培训考试合
格的人员,不准上岗作业。指派的防护员必须是责任心强,具有安全生产知识,熟知防护方
法,身体健康,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。
2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单位标记的防护服,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备品。
3、施工人员严禁翻越临时栅栏,跨越警戒绳到既有线行走、作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