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有线施工保通措施
1、设立既有线施工保通领导小组,项目经理任组长,对本标段
的保障通行工作负责。
2、施工前必须与设计单位、建设单位及公路运营有关部门建立
联系,勾通情况,提报施工方案,明确施工地段地下的管、线设施的
准确位置及既有的设备情况, 防止施工时造成破坏,影响既有线运营。
3、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,要严格遵守“安全第一”的
原则,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。
4、在既有线旁施工,对于工作量大,技术复杂的工程,需封闭
或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, 按公路的规定办理留固定施工时间、 封闭
或限速慢行通过的申请批准手续; 对工作量较小的工程, 可设安全防
护进行施工,但事先与交管部门建立联系,并取得同意。
5、施工人员应熟悉和认真遵守行车有关规章制度。凡进行既有
线相关施工时, 应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, 并按有关规定设
置停车防护或减速防护, 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。 未按规定设好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