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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
昆住建〔 2011〕224号
关于外地施工企业申报长期驻昆企业的通知
各外地驻昆施工企业:
为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,提升服务质量,我局决定对在我
市施工的外地施工企业办理长期驻昆企业登记注册。现将有关事
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
在我市施工的苏州大市范围以外的江苏省内建筑、市政(含
施工总承包及各类专业承包)企业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须在昆山注册成立分公司,办理工商登记。
2.连续在昆山施工满两年,且每年必须承建 2个以上工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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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每年新申报施工面积不少于 2万平方米,或每年总造价不少于
1000万元。
3.有 2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办公场所,且为非住宅类房屋。
各类管理人员配备齐全。在近两年内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昆山
市优质结构(优质工程)或文明工地等业绩。
4.两年内参加我市的综合考评,且等级在 B类或 B类以上。
5.两年内无民工工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