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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
(征求意见稿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,保护国家、社
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打造公开、公平、
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
标法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》
(国办发, 2004? 56 号)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按照统一管理、
集中交易、全面监管的原则,结合昆明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在本市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、市政
基础设施、交通建设和水利建设等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。
第三条 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
市招监办)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备案,对重大项
目的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;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
行业招标文件的审核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。
第四条 昆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