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燃易爆品存放、使用管理规定
1.氧气瓶存放、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:
(1) 使用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、油脂易燃、易爆物品分别存放。
(2) 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,留有通道,加以固定。
(3) 气瓶库房应与高温、明火地点保持 10m 以上的距离。
(4) 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,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肋板。
(5) 严禁用自行车、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。
(6)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,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。
(7)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、灰土。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、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
气瓶阀。
(8) 氧气阀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,夏季露天工作时,应搭设防晒罩、棚。
(9) 氧气瓶与焊炬、 割炬、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 10m。与乙炔瓶的距离
不得小于 5m。
(10)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, 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, 应用专用工具。 开启动作要
缓慢,压力表指针应灵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