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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中市创建园林城市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
一、组织管理( 10分)
1、园林绿化执法( 2分)
内容:执法队伍的建设以及园林执法。
方式:查看资料和文件。
标准:(1)园林绿化执法队伍健全,计 1分;(2)能够
很好地执行《城市绿化条例》和《山西省城市绿化条例实施
办法》等园林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计 1分。
2 、园林城市创建机构( 2分)
内容:机构建设
方式:查看有关文件
标准:( 1)成立专门的园林城市创建活动领导机构,计
1.5 分;( 2)人员和经费有保证,并能够开展经常性活动,
计 0.5 分。
3 、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( 4分)
内容: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文木(总方案和当年的方
案);
方式:查阅资料、文件
标准:(1)方案指导思想明确, 符合当地实际, 确实可行,
计 2分;( 2)以政府文件下达,计 2分。
4、城市绿化资金( 2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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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:年度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