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底乡中心幼儿园工程建筑节能
监理实施细则
第一章 节能工程监理依据
本工程节能监理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由专业保温施工单位组
织实施,监理组根据监理规划指导,特编制该细则:
幼儿园是一幢多层的采暖居住建筑,冬季采暖热源由自备
热水炉集中供热供给,工程地址在胡底乡,建筑朝向为南北向,
建筑气候区属寒冷地区。楼梯间、外廊均不采暖,节能设计执
行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(采暖居住建筑部分)山西地区实
施细则(第二阶段) 》 DBJ04-216-2006 ,节能标准为 50%。
1、设计院设计部分:
(1)体型系数为 s=0.22<0.52 。
(2)窗墙比:东向 :0<0.35 ,西向 :0.26<0.35 ,南向 :0.49<0.50 ,
北向 :0.3=0.3 ,东西南北向窗墙比数值均小于节能标准中的细则
限值。屋顶 0.03w /㎡ k,外墙 0.045w / ㎡ k,窗户 2.3 w / 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