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
一、清理现场工作
1. 清理现场应先清大宗物品、材料,后清散碎物品和垃圾。清理的大宗物品、材料
及散碎物品和垃圾等,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。
2. 清理垃圾、废料时应使用编织袋、箩筐等容器装运;在高处清理的大宗物品、材
料,应使用流槽滑送至地面或使用垂直运输设备运送至地面,禁止由高处往下倾倒、抛
掷。
3. 清理的垃圾、杂草等杂物不得在工地焚烧,以免造成火灾和大气污染。
4. 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(1)伐树前,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,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。
(2)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,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、接近,倒砍树时应将被砍树
木向预定方向倾倒。
(3)大风、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砍伐作业。
5. 在清除淤泥时,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,先排除积水,后清除淤泥。
6. 在高处清理时,作业人员不准站在墙面上或建筑物的边沿, 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
故。
7.